促進綠電應用的措施都是手段,生產綠電是目標,零碳排放是最終目的!

促進綠電應用的措施都是手段,生產綠電是目標,零碳排放是最終目的!


文/系統公會秘書處

       就管理學而言,不管規模多大、或多小,時間多長、或多短,只要有開始、有結束,都能夠以專案來管理;以大量生產的生產線來說,若是以接訂單方式生產,基本上也可以用專案來管理,這就是工廠PM的角色。


        以這個角度來看,2050年零碳排放願景是最大的國家級專案,若要達到就必須極大化再生能源供應的電力,就台灣目前的客觀環境和主觀條件,太陽光電產生的電力,2025年的短期目標是建置20 GWp,2035年35 GWp,2050年才有機會達到最大化60 GWp以上。


       由於再生能源是新興產業,沒有龐大的政治游說力量,需要很多產業跳進來一起努力,例如,金融業、製造業等行業參與的碳交易、以及和再生能源互補的儲能等等。


       碳交易、儲能都算是積極擴大和加速綠電發展的手段;但是,如果手段被當作積極追求利益的目標,產生了排擠,壓縮了生產綠電的太陽光電系統相關產業的發展,原來的願景目標就有可能永遠達不到,成了空想!